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
增补剂型和辅料》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》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》,现予公告,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。
市场监管总局
2025年12月27日
附件
辅酶 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
一、辅酶 Q10增补剂型和辅料
(一)增补剂型以辅酶 Q10 为单一原料的保健食品备案时,可用剂型增加粉剂和口服液。
(二)辅料名单除 2021 年发布的《辅酶 Q10 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》中的可用辅料名单外,辅酶 Q10粉剂、片剂、颗粒剂、硬胶囊、软胶囊可用其他辅料包括果蔬粉(应明确所用果蔬的具体品种)、麦芽糊精;辅酶 Q10口服液可用其他辅料包括果糖、聚甘油脂肪酸酯、辛,癸酸甘油酯、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、白砂糖。
二、褪黑素增补剂型和辅料
(一)增补剂型以褪黑素为单一原料的保健食品备案时,可用剂型增加口服液。
(二)辅料名单除 2021 年发布的《辅酶 Q10 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》中的可用辅料名单外,褪黑素口服液可用其他辅料包括木糖醇、柠檬酸、山梨酸钾、蔗糖、苯甲酸钠。
| 北京市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C座1402室 邮编:100020 Copyright®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|
TEL:010-59795833 FAX:010-59071335,59071336
京ICP备05043382号-1 |